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
关于公示“无感监管”对象清单和
“无事不扰”事项清单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,持续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面,根据《兴安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》(兴署发[2026]2号)工作要求,现公布我部门“无感监管”对象清单及“无事不扰”事项清单,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监管对象、检查事项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及专项检查外,若无投诉举报、转交转办、数据监测等发现违法线索的,原则上不主动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。
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“无感监管”对象清单
| 序号 |
监管部门 |
监管对象名称 |
纳入清单依据 |
备注事项 |
| 1 |
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|
国网内蒙古东部有限公司兴安供电公司 |
人防领域分级分类监管 |
|
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“无事不扰”事项清单
| 序号 |
监管部门 |
监管事项 |
依据或事由 |
备注事项 |
| 1 |
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|
无 |
无 |
|
无障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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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公网安备152201020102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