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
关于报送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
相关情况的函
兴安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:
按照相关要求,我办需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,切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,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。
我办经组织机关各科室、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,结合职能职责,根据我办在门户网站、两微一端等平台已共开的事项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,编制形成了《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》。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过程中,逐条逐项地确定了每个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、内容、时限、方式等要素,努力做到分类科学、名称规范、内容明确。
下一步,我办将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,做到目录按时动态更新,对法定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,对审慎主动公开事项在公开前做好风险评估,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,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。
附件: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
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
2025年3月10日
无障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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